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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青天密林(第2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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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最多能吃自己体重四分之一的食物,一般那是一周左右才饱餐一顿的食量,一般每天的食量是自己体重的十分之一,也就是约二十千克重的肉食。张凡虎每天只喂食它五公斤,其余的靠它自己。

张凡虎回来了,手上拿着七八根长达二十厘米的刺,长长的刺上约三分之二是黑褐色,其余是白色。这是非洲豪猪的刺,是很厉害的一种动物,它虽然一般只吃植物,但是昆虫、腐肉和小动物它们也吃,獠牙长得很快,所以它们经常寻找骨头咀嚼用以磨短牙齿。

雄狮昨天并没有和张凡虎一起回来,而且它不擅长在树林中觅食,所以昨天它的食物估计没有来源,估计追寻张凡虎的气味再次回到大草原上后,饥不择食攻击了这种十余千克、速度不快、攻击不强的动物,这才有了现在的结果。

豪猪刺虽然没有毒,但是细菌还是比较多的,而且顶部有细小的倒钩,所以一旦刺入肉中是不容易拔出来的,而长长的刺悬吊在身上,随着行动而晃动,是让身受者痛苦不堪的事情。

雄狮被弱小的豪猪搞得狼狈不堪,神树族被孤身一人弄得人心惶惶,昏睡病让神树族元气大伤,猎队甚至整个族内都暗自动荡。

宽多河的下游拥有越来越多的小河、小溪的注入,这些小水源来自博茨瓦纳北部的沼泽地,是奥卡万戈河最后注入的地点,这儿水源也丰富。当初神树族就是从这儿的南边向西北进入了奥科万戈三角洲,现在的行走路线与原路相隔一百多公里,而且是向东。

路当然是陌生的,而进入密林正是神树族最不愿意的事情,因为牲口太多了,车辆也太多,在密林中迁徙是不如在草原的,这给张凡虎出了难题。

迁徙的队伍休整着,大家啃着卡拉哈里沙漠生长的甜瓜。这种在现代被当地人称为扎吗甜瓜的瓜有碗大,上面长满了小突起,虽然不太好看,但是甜美多汁,味道不错,与当地另一种叫做长角羚黄瓜的水果是神树族的常使用水果。神树族种植了很多,所以车辆中有较多的此类食物。

“进去吧!”神树族猎手中有一人小声提到,这个声音就像扔进平静湖水中的一颗大石头,附和的猎手越来越多,族人们也越来越多,声音也越来越大。

“难道你们忘了昨天两个猎手怎么死的吗?他们就死在密林中!”当然有人反对,否者张凡虎还迟疑什么,他当然选择走树林。危机——危险越大,机遇越大。

神树族,注定要有一场巨变。!~!

“别什么都怪在树林上,我们部落很多重大的收获不就来自于密林吗?而且,那个魔鬼不一定就在密林中,草原上也有可能。你们知道密林中发生过什么吗?除了大鼓金霸和大鼓伊之外,谁知道?”神树族七百余人,看法当然多。

智灵和张凡虎听了最后一句话有些尴尬,在神树族人眼中他们本就是夫妻,但在这几年中却从没见过他们在一起,更不见他们的大鼓伊为神树族人口发展做出贡献,现在两人夜半三更到树林中去,这就让人惊奇了。

女祭司捂着嘴,然后是在忍不住转头呵呵笑着;智月只是微微一笑,没有说什么。

“吼!”远处传来雄狮的吼声,张凡虎连忙起身跑过去,这可真解了他的围,真是好兄弟。

每天白天,在烈日炎炎下,雄狮就找个阴凉的地方呼呼大睡,然后到晚上跑到神树族营地一公里左右低吼,随后张凡虎就会过去带着它过来,避免神树族与它发生什么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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