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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鸟人,什么时候也学会情调了,只可惜今晚没女人,会遭人白眼。
方士说客随主便。
小陈说跟着老大走。
然后他们齐看向我。
我说去酒吧,找个清静一点干净一点的地方,而且,那地方没女人作陪衬也不会遭人白眼,更适合今夜的心情。
虽然王玲有一百个不愿意,可也是没办法的事。你想想看,我们四个大男人在一起喝酒,就她这么一个女流之辈跟着,算怎么回事啊?所以她还是很知趣的离开,只是一个劲儿的劝方士不要喝醉,明天还要上班诸如此类的话。
王玲走后,土匪就搭着我的肩,说:“哥几个好久没聚在一起了,今儿个刚好没女人在,那就得不醉不归。”
“好!”土豆举起拳头赞同。
土豆当然乐意,因为那厮嗜酒如命。曾听别人说起过,当年他去砍架的时候,酒壶几乎是不离身,临阵前也还要喝几口,喝完立马挥刀砍人。
不过我是没看见过那场面,但从他们现在嗜酒这德性,就完全可以想象,那是完全可能的。
土匪就熬有介事的替我介绍了一家。
他说:“北京路,‘兄弟酒吧’,场子大,环境还可以。”
而方士,则显得没土豆那么豪迈,说话萎缩起来:“还是别喝醉吧,明天还上班呢?”也不知道是真要醉了明早起不来,还是惧怕他老婆王玲。
我则笑笑,不说话,没表示赞同,也不表示反对。
不一会儿,小陈回来了,我们坐到了车上,商议去哪里喝。
土豆说酒吧喝酒单纯点,只管喝酒,想喝成什么样就喝成什么样,痛快。
土匪提议去夜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