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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那个蹭饭的 第14节(第4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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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觉到对面人投过来的目光,喻暖把面前的饭碗往自己这边挪了挪。

也不能说她小气,原本是两个她吃的份量的菜,季初桐一过来,就好像蝗虫过境一样,把菜都吃得干干净净。

虽然把他比作蝗虫很不礼貌,但是……他就是吃得多!把她的那份都快吃啦!

当年的娱乐圈“点金圣手”“音乐天才”,真的不是说说而已,季初桐认真起来,连他自己都害怕。

谁能想到,两年没再写过歌的他,只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就把一首歌的作曲编曲都搞定了,还录了试听做了简单的修音。

“天才真可怕。”

当季初桐把录下来的试听片段发给顾曲时,对方只回了这一句话。

老实说,季初桐自己也奇怪,这两年,他完全找不到一点儿灵感。

用他的话说,这就跟吃饭一样,他喜欢吃辣子鸡,但要是连续一个月吃辣子鸡,他这辈子都不会再碰辣子鸡。

同样,他写这首歌的时候,一天要哼上几百遍,还不止哼一天,这时候,写完就相当于解放,最近一段时间,自然是不会再去听。

虽然忘性大,但他只要把听过一次的,下次听就会有印象。

平时哼歌,都是随心乱哼,想唱就唱,走调也唱,很多时候,他的灵感就是这么来的。

当然,这是商业机密,他肯定不会对外说的。

为了找回写歌的感觉,他甚至跑到了国外,但因为没有什么起效,彻底颓了。

就好像顾曲说的,他就是一折翅天使,从天上摔倒人间,变成了土鸡,再被b市的太阳烤一烤,撒点孜然,就能上桌。

但是他今天竟然写出歌了,还很顺畅,一点都不卡。

因为他写歌的时候,满心想的都是……

“这是我要吃的。”

不过,他已经很久没有哼出新调子了,自从发生了某件事,让他脆弱的小心脏遍体鳞伤,他就没再写过歌。

似乎……有两年了。

季初桐大致算了算时间,很快又把这件事抛在脑后,嗨皮地跑去放乐器的房间拿吉他。

来得好不如来得巧,既然哼出了新调子,那他就试试写下来。

没准儿,这是一个能让咸鱼翻一次身的好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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