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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中华史第一部:中华根 第67节(第2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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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的“乐”(续3·28·5)。

◎金文的“乐”(郘钟)。

许慎认为“象鼓鞞”(架子鼓),罗振玉认为是“琴瑟之象”,总之是乐器。

具体地说,礼的作用是维持秩序,乐的作用是安定人心。人心安定,秩序就能维持;秩序井然,社会就会稳定;社会稳定,政权就能巩固。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的完整系统工程。

神采飞扬的万舞。[11]

呵呵,他们没准还有唱诗班。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说“周公制礼作乐”?

因为周公让夏商也有的礼乐脱胎换骨。他先拷贝其数据,再格式化其硬盘,然后按照自己的需要安装另一个系统,结果便变成了全新的东西。

那么,周的礼乐,跟殷商的又有什么不同?

商是仪(仪式),周是制(制度)。

什么是“礼”?什么是“乐”?按照甲骨文和金文的字形,礼就是礼器,乐就是乐器。所以,礼乐就是祭礼和乐舞。这当然不错,也不能没有。但在周公看来,礼和乐,又不能仅仅只是祭礼和乐舞,更应该是一种巩固政权、稳定社会、维持秩序和安定人心的工具。

◎甲骨文的“礼”(甲3629)。

◎金文的“礼”(何尊)。

王国维、郭沫若都认为“象二玉在器之形”,因此“礼”最早是指礼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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