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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先破(第2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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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才”一词,虽含鄙意,却在清朝典章制度上有着一个特殊的位置。清朝规定,给皇帝上奏章,如果是满臣,便要自称“奴才”;如果是汉臣,则要自称“臣”。汉臣如果自称为“奴才”就算是“冒称”。“奴才”与“臣”这两个称谓,谁尊谁卑,以今人的眼光,无疑是“奴才”低于“臣”。但这种判断,与清朝的实际情况相差甚远。“奴才”一称,从表面看,似不如“臣”字体面、尊严,实则“奴才”要比“臣”金贵得多。“奴才”,实际是一种满洲人主奴之间的“自家称呼”,非“自家人”的汉人是没有资格这样称呼的。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满臣天保和汉臣马人龙,共同上了一道关于科场舞弊案的奏折,因为天保的名字在前,便一起称为“奴才天保、马人龙”。乾隆皇帝看到奏折后,大为恼火,斥责马人龙是冒称“奴才”。于是,乾隆帝做出规定:“凡内外满汉诸臣会奏公事,均一体称‘臣’”。这个规定,目的就是不让汉臣称“奴才”,为此,宁肯让满臣迁就汉臣也称“臣”。

本来,满族统治者是一向严求汉族人与自己保持一致的。他们强迫汉人剃头发,易衣冠,搞得血雨腥风,都是为了让汉人归化于自己,臣服于自己,但惟独不肯让汉人也与自己一样称“奴才”。这是为什么呢?鲁迅先生的杂文《隔膜》里有一段话,实际上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满洲人自己,就严分着主奴,大臣奏事,必称‘奴才’,而汉人却称‘臣’就好。这并非因为是‘炎黄之胄’,特地优待,锡以佳名的,其实是所以别于满人的‘奴才’,其地位还下于‘奴才’数等。”

满洲人入关前,大体处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社会,虽然占据了中原,但奴隶制的胎记并未完全退去,“严分着主奴”,就是一个明显的表现。即使到了晚清,满洲人内部仍保持着很浓厚的奴隶制习气。坐观老人《清代野记》记云:“每有旗主,贫无聊赖,执贱役以糊口,或为御者,或为丧车杠夫,或为掮肩者。若途遇其奴,高车驷马,翎顶辉煌者,必喝其名,使下车代其役,奴则再三请安,解腰缠以贿之,求免焉。故旗奴之富贵者,甚畏见其贫主也。”这就叫“严分着主奴”。“严分着主奴”的习惯反映到典章制度上,便是满臣奏事时要自称“奴才”。满臣自称“奴才”,不仅表示自己是皇帝的臣子,更表示自己是皇帝的家奴;而汉臣则没有满洲人传统的主奴关系,所以也就只有臣子的身份,也就不能称“奴才”。正因为这个原因,马人龙奏事时自称了“奴才”,便被认为是冒称。

即使晚清,满洲人内部仍保持着很浓厚的奴隶制习气。因此我大清到灭亡还是明明白白的执行奴隶制度。

余显想破脑袋瓜子也想不通,可看到大院中还未散去的小梁的卖身契的灰烬灵机一现,想起一个很是中二的名言——汉族是个了不起的民族:

天破了,自己炼石来补;

洪水来了,不问先知,自己挖河渠疏通;

疾病流行,不求神迹,自己试药自己治;

在东海淹死了就把东海填平,被太阳暴晒的就把太阳射下来;

与社会严重脱节的奴隶制余显想执行起来自然难,可梁姓npc铁匠学徒在被卖时温顺表现让余显看到了另一种制度远远高于奴隶制度,那就是封建制度!

同样手执契约,大烟鬼铁匠拿着学徒契约就敢把学徒卖了,余显拿着卖身契约却让学徒跑了。余显似乎悟到大烟鬼铁匠敢头,学徒却不敢跑的关键不是学徒契约,而是封建制度——大烟鬼是学徒师傅→而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思想根植于学徒脑海→封建制度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观念使学徒不敢跑,跑了三观就毁了!

谁愿意做拣选的石子就让他去吧,谁愿意做俯伏的羔羊也让他去吧;

谁愿意跪天子跪权臣就让他去吧,谁想不问苍生问鬼神也让他去吧;

斧头劈开的天地之间,到处都是不愿做奴隶的人。

这就是这个民族不可亵渎的东西。

中国尽管一直有奴隶制度的存在,可一直到明末都对其遮遮掩掩,穷人除非饿的吃不上饭一般不会主动投身为奴,富人一直对外声称只是佣人或义子。直到我大清,开国满州人是皇帝的奴才,至于汉人想到奴才都不行!清朝也禁止汉人对皇帝自称奴才,认为汉人奴才不如,只准称臣。因为乾隆时有汉臣邀宠自称奴才,因此发圣谕满汉今后上奏折一律称臣。宁可满人降格称臣,也不能让汉人做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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