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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一十一章 梦一场(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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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有迹象显示,清军会由此处经过,如果能趁机再搞掉几个大官,便可以晋升为排长了。田卫门对升官有着一种近乎偏执的 变态,连打起仗来都不要命的架势。

这就苦了他手底下的九名散兵。不过,三卫军中风气甚正,向来以能吃苦而闻名著称,即便再难忍受,也没人敢公然说自己要撤出战斗。三卫军的荣誉不允许他们这么做,就算死也要死在战斗中。

“来了,来了!”

一阵低低的惊呼,立即将田卫门从朦胧状态中警醒,看到一队人马在深可及膝的大雪中艰难的行进着,于是两眼放出了幽幽的光辉,就像见到了猎物的孤狼一般。

“准备射击!”

毫无征兆的,多铎大怒,把那家奴骂了个狗血临头。

此时身在险境,如果他只知道个人享受,那么还如何带兵服众?

只是他少喝一碗热汤,对深陷在泥泞大雪中的清军并没有多少帮助,在一片怨声之下,要求撤兵的情绪已经隐隐在酝酿。而此时此刻,他们甚至还在平安道的山地间打转,其间只逮着机会,歼灭过数千人的朝鲜民军。至于那些手持火枪打了就跑的明军,却一个都没见到。

田卫门,仅仅握着手中的线膛燧发枪,现在他已经是军中的一名散兵。这虽然与他成为一名线阵步兵的初衷不同,但好歹告别了辅兵营,不必再与锅勺打交道。而且这种线膛燧发枪与以往的火枪也有很大区别,精准度奇高是它最大的优点,比起毫无精准度的老式火枪,这简直是胜过弓箭的宝贝,也第一次做到了可以指哪打哪。

若非要给这种遂发线膛枪挑出一个毛病来,那就是装填速度比那种老式火枪慢了许多,但因为精准度大为提高的缘故,这点缺点也并非不可忍受。

他撕掉了枪身上的油纸,将线膛火枪按照操典装填好,又把枪身架在面前的树杈上,瞄准了林子外面的清军。这种线膛燧发枪的有效射程在两百步以内,这个距离已经足够他们在进行射击后成功逃脱清军的追击。

一名骑在马上的棉甲将军出现在田卫门的视野中,直觉告诉他,这是比以往任何一个猎物都要显赫的人物。

心头莫名的一阵紧张,紧贴在冰凉枪身上的手心竟然渗出了冷汗。在经过漫长的等待后,那个棉甲将军终于进入了有效射程之内。

散兵是三卫军自从装备了线膛燧发枪以后新近出现的一个兵种,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不再向线阵步兵一般,拍着整齐的队列,随着鼓点前进和后退,动辄一并齐射。

顾名思义,散兵便以散而著称。与此同时, 散兵的编制组成也与以往的指挥体系大相径庭,第一次出现了陌生的名词,其中十人为一班,三班为一排,三排为一营,以此递推下去,均以三为基础。不过其后那些纷繁复杂的名字,田卫门却记得不太灵光了。

田卫门本名叫田川卫门,加入三卫军后一直与姚启圣同处,但姚启圣觉得田川卫门这个名字太过招认恨,毕竟人人痛恨倭寇,谁又愿意和一个倭人为伍呢?所以,姚启圣将他的名字去掉了一个川子,自此世上少了田川卫门,多了一个田卫门。

田卫门在十几天的功夫里,以手中的遂发线膛枪一连射杀了十三个佐领,两个牛录章京,被林将军在全军面前褒奖,并升为班长。现在他有了九个部下!

雪越来越大,田川卫门小心翼翼仔仔细细的用油纸将遂发机关包好,如果让雪水渗了进去,火枪就无法自动发火。他已经一连在林子里潜伏了一天一夜,从大雨到大雪,一直忍受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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