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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胡同姑娘 第89节(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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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北城的房子不好租,他们也没钱。盛景能给他们提供一个住处,那是天大的好事。

“你们往后觉得不方便,想要出去租房子住也可以。这附近的房子还是挺好租的,租金也不贵。像这个小院,租金一个月是一块八。”

周爱华和耿平的眼睛一亮。

盛景信里说,给耿平一个月三十块钱工资。周爱华在学校里的补助一个月也有十九块五,还有两块钱的困难补助,也就是二十一块五。

这样两个人加起来就有五十一块五的月收入了,拿出一两块钱来租房子完全没问题。

一问之下果然得知,周爱华的丈夫在乡下是个很能干的人。他也有一定文化,初中毕业。再干几年等大队长退下去,他就是最挂接班人选。

耿平是家里的顶梁柱,他又自认跟高中毕业的周爱华比差得远,所以他没有参加高考,而是选择上工挣口粮来支持妻子高考上学,并承担起抚养孩子的义务。

周爱华一直觉得愧对丈夫,又想让孩子到北城来接受教育,上学期一直为此而努力。

盛景看在眼里,就萌生了让耿平来帮她做生意的想法。

但一切还没筹备好,且也不知道周爱华夫妻俩对做生意排不排斥,放假前她没说,而是在跟李建设谈好合作后才写信给了周爱华。

在盛河川官复原职的时候就有人说他要搬走,但迟迟没搬。现在知道他是搬到城西去,大家都很诧异。

在大家看来,当官了应该住到更好的地方去才对,怎么越住越偏僻,都住到城郊去了呢?那地方都靠近农村了,他们宁愿挤着也不愿意去那地儿住。

盛家祖孙到底是怎么想的,要搬到城郊去住?

家具不用搬,只带一些生活用品。盛景本来想去找拉大板车的人帮着搬家,结果大杂院里的人都很热情,一家出一个或两个男人,去借了大板车,一下子就帮他们把家搬完了。

……

没想到周爱华十分果断,接到信后就立刻拍了电报,买了车票带着丈夫孩子到了北城。

彼此打过招呼,盛景接过一包行李道:“走吧,咱们出去。”

五人一路乘公共汽车,又走了一段路,到了盛景租的房子。

盛景打开门进去,指着东边那间屋子道:“那边两间屋子要放货,只能委曲你们一家住这一间了。”

“够了够了。我们在乡下也挤一间屋子。”周爱华连声道。屋子里的炕大,睡一家四口绰绰有余。

“爱华,这边。”盛景站在火车站出站口,朝涌出的人潮挥手。

看到盛景,周爱华拉着孩子就奔了过来,身后还跟着扛着行李的一个高大汉子。

“盛景,这是我丈夫耿平。”周爱华介绍道,“我儿子耿小军,女儿耿小秋。”

经过一学期的相处,盛景知道周爱华品行不错,能力也强,做事雷厉风行,性子也刚柔并济。

这样的人不可能是因为逃避劳动或为了小学老师名额才嫁给村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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