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老赵艰难维权(第2 / 3页)
老赵觉得打官司麻烦,既然他们家里有亲戚在县里,就算打官司也不一定会告得赢,请求派出所调解试试看。
果然,派出所调解,社长的儿子还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最多承认赔老赵200元钱,否者拉倒。那嚣张的样子,派出所的同志都很讨厌。
最后,派出所真没有处理下来。
村民们对社长的儿子是敢怒不敢言,都劝老赵自己回家去洗洗算了,以后不要招惹他就是了。
村长觉得老赵太吃亏了,加上眼看老赵身上有伤,还在流血,就叫他去乡卫生院去包扎、验伤,并先行自己垫钱治疗,等到治疗好了再行调解处理。
在村长的安排下,后来老赵去乡卫生院验了伤,并住进了乡卫生院进行治疗。
为了治疗,老赵花去一千多元,社长家没有任何一个人到卫生院去看望过他,对此不理不睬。
出院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老赵找到了检察院的司法鉴定科,请检察院对自己的伤情进行了鉴定。
当然,有时候证人在介绍案情时,也有说得比较远,拉得很开的时候,实际上这些根本与案件无关。
当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我会根据他介绍的案情情况,予以及时的引导,把他的话拉到主题上来。
通过了解,原来社长在县里有点关系,常常在社里欺负人,村上和乡上的干部都心知肚明,因此大家都给他几分面子,不好得罪他。
正是基于这些原因,那家人在地方上就更是胡作非为,仗势欺人,邻里乡亲对他们家评价也是很差,都不愿意跟他家人过多的打交道,有躲避之意。
据村长介绍,他与老赵家的纠纷是为了老赵家修整自己家里的包产地时,在地边除草时,社长家认为老赵家挖伤了他家的土地,对老赵大骂,老赵回敬了一句话,社长的儿子就仗势欺人,对老赵大打出手。
老赵经鉴定,他的伤害程度达到了轻伤标准,社长的儿子涉嫌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轻伤罪)。
村上多次组织双方调解,社长和他儿子根本不予配合,因此几次调解都不成功。
于是,村上又介绍到乡上调解,乡上调解了几次,还是没有进展,建议找派出所。
老赵拿着自己被打伤的照片和验伤报告、鉴定结论,村上和乡上的介绍信到派出所要求解决。
派出所的一听老赵是在告社长的儿子,就直接告诉他可能调解不会有结果,并且告诉他社长有亲戚在县里,派出所也不好过分对他怎么处理,建议老赵直接向法院起诉。
老赵人很老实,身体差,对于社长的儿子根本没有还手之力,就是老赵有还手之力,其实他也不敢还手的。
所以,老赵只好任由别人打,没有还手。实在打忙了,老赵就喊打死人。
群众听到老赵的呼救声,就过来看热闹,发现社长的儿子在打老赵,村民一边劝阻,一边通知村长来劝架,但是没有人敢上前去扯架,只是在口头上劝解。
村长听到群众反映,马上前来制止。当村长来了之后,社长的儿子才住手。
这时候老赵头面部已经被打伤了,头上被打成几道口子,鲜血直流,面部红肿,衣服也被撕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