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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该充值了(第3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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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花这下是真被惊到了,赶紧摆手道:“丁老师,咱今天不说这些!我是陪小程来完成工作的,我们说的话,小程那里都有记录呢。”

小程警官感觉刚刚充了值的智商又有些不够用了,李青花什么时候辞过职,他怎么一点消息都不知道?刚才李青花也半句都没提到这些,怎么丁齐就看出来了?而且看李青花的反应,丁齐说的应该都是事实。

丁齐又说道:“孙达想留下却得走,李警官想走却留下来当所长了,这是好事。辖区内的居民,当然希望留下的都是李所长这样的警官,而不是孙达那种人。”

大致介绍了这个理论之后,李青花又说道:“刘教授告诉我们,这最后一个阶段,说起来简单,实际上是绝大部分人做不到的,很多人顶多是放放嘴炮而已。刘教授还说了,柯尔伯格举的这个例子并不太合适,因为它太极端了,又太明显了。

小程啊,今天我觉得,其实丁老师这个例子更合适。因为丁老师当时不那么做,没有任何人会指责他,他并不会承担社会道德压力;而他那么做了,大部分人不会真正明白,他却会付出个人的代价。

再说孙达吧,你觉得孙达该用那种态度吗?丁老师是一位见义勇为的英雄,假如知道后果,孙达是绝对不会那样做的,但是不知道后果,他就能那样做吗?而丁老师去年的事呢,难道那个田琦不该死吗?多少人都盼着他死呢!可是谁为此付出代价了?”

她最后这番话是对小程说的。假如按照刚才说的道德水平阶段,仅就两人“违纪”的经历而言,丁齐好像应处于最高的第六阶段,而孙达处于第二阶段,两人之间差了四个档次呢。

小程感觉自己的智商被充值了,因为大致的意思是听懂了。而丁齐笑着问道:“李所长,你去年也打算考心理咨询师吗?”

第一阶段是惩罚与服从取向,以尽量避免受到惩罚为标准,不认为其中有价值观的冲突,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

第二阶段是功利取向,以尽量满足个人需要为标准,首先从个人利益考虑,要看能否逃脱处罚并得到好处。比如若能利用舆论同情避免处罚,就可以做,假如避免不了,就不做。

其次是“习俗水平”,以遵守社会规范、法律制度为标准。偷不偷药,要看这种行为是否符合社会规范。

其中第三阶段是好孩子取向,也就是俗话说的“听话”,行为目的是要取得社会大众的认同,不能违反已制定好的社会准则与秩序规章。

第四阶段是好公民取向,行为目的就是遵守社会规范,进而自觉维护社会规章秩序,并提倡他人一起遵守。

李青花:“你是怎么知道的?”

丁齐不紧不慢道:“五、六年前我的导师讲课的内容,令你印象深刻、至今还能记得,这我不意外。但是你能记得这么清楚,还能复述得这么详细、一点都没有错,这就不太可能了。除非你天赋异禀,过目不忘、过耳能详,还能把短期记忆轻松转化为长期记忆。

所以只有一种解释,你反复背过。其实你刚才介绍理论的时候,已经不像是在复述导师讲的课,而就是在背书。你背的书我也背过,就是心理咨询师考试教材上的。你背这种书干什么?当然是打算考心理咨询师了。”

李青花挑大拇指赞道:“丁老师果然厉害!我去年是打算考心理咨询师来着,结果国家把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给取消了。”

丁齐叹了口气道:“李警官都不想再干了,辞职不成结果却被提拔当所长了,这也是领导在挽留你吧?”

道德发展的这两个水平与四个阶段,其实已经涵盖了大部分人,大多数普通人基本都处于这四个阶段中。再往上,还有一个“后习俗水平”,就是道德标准已不是外在的要求,而成为内在的准则与修养。它也包含两个阶段。

第五阶段是社会契约取向,清醒地认识到社会规范背后所服务的公众利益与权利。假如其符合公众需要,便须遵守与维护;假如不符合,便须按照公众意愿去修改。

这种人不会去偷药,因为窃取他人财物不符合社会公众利益与权利。但他们可能首先会呼吁社会救助与舆论帮助,并致力于建立相应的救助制度。

第六阶段是道德原则取向,个体的道德操守已超越了社会规范要求之上。这种人很清楚自己的道德责任,也清醒地认识到行为中包含的价值观冲突,从而做出选择。

这种人有可能去偷药,首先完成救助妻子的责任,但也清醒地知道自己可能承担的后果与应该付出的代价,愿意去面对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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