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警局初交锋(第4 / 4页)
p>万老板的西服也是中式款,正扶着她下车:“丢了你就别要了。”
p>啊!合着回头自己又能留下来!这种好心情一直维持到李嫣然站在她跟前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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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晚上给你送过来。”万老板没怎么犹豫,“你好像很期待?”
p>陈欢晃着手里的游戏手柄:“当然啦,生活这么无聊,难得可以去看别人的八卦!”
p>这种聚会,一定会有什么明星名媛参加,有女人的地方就有战争,陈欢霍霍磨牙。
p>“哦!”万老板不理解女人的心态,但是故意说,“你就不怕自己也是被别人八卦的对象吗?”
p>陈欢楞了下:“应该不会吧,我又没有八卦的价值。”
p>万老板在桌子上敲了几下:“他想要的可不止百分之三这么简单。”
p>“没错,恐怕他想要整个大中华市场。”万二一脸冷杀。
p>万一把电脑合上:“做梦,当我们是死的吗?”
p>“老大,我们要不要动手。”
p>万老板摇摇头:“他拿不到那些家伙要的东西,什么都没戏。”
p>“你是没有,可我有。”万老板仰着下巴,“你现在是我的未婚妻。”
p>说得好像你多了不起似的,陈欢撇嘴:“先说好啊,要是有人因为你来惹我,我是不会客气的。”
p>“随便你。”
p>当天晚上,陈欢穿着件米色的锦缎短旗袍,唯一的饰品是头上一支翠绿的老坑玻璃种玉簪子。
p>“要是丢了怎么办?”她虽然不识货,但是也知道那么绿的翡翠不便宜。
p>“所以,他是想从李嫣然身上下手!”万三眼睛一亮,“怪不得。”
p>“后天去参加他的宴会再说。”万老板挑了挑嘴角,“他还不够资格。”
p>陈欢可不管万老板他们,宴会前一天她屁颠屁颠的跑去找他。
p>“还赞助首饰吗?”
p>见万老板看她,陈欢不要脸的解释,“之前那套太正式了,不适合参加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