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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广德之野望(第2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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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任满一定年限的官员,要进行精准考核,综合其各方面的政绩,按照“称职”、“平常”、“不称职”的等次,调整职位,奖罚名爵。

在这其中,张居正尤其提到佐贰官的升迁,九年考满的官员,说明能力很强,就应该给予在本部升迁,而不是衙门之间相互调动。

第二条振纪纲的目的,不仅是希望朝廷恢复原本的律法,更是对嘉靖皇帝当政四十多年时间里,赏罚不明,凭他的喜好,将大臣们升官或下狱这种行为进行的批判。

有罪无罪,全在皇帝一念之间,有司形同虚设。

之后的重诏令,就是要求各衙门接到了命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

如果完成不了,就要局面说明理由,并拿出解决方案。

对各种命令要登记造册,完成后勾销。

至于原因,自然是你敢在英明神武的嘉靖皇帝面前说他的江山充满颓习,还要他高拱来力挽狂澜。

于是很快,魏广德就把高拱的奏疏放在一边,专门研究张居正的奏疏,因为他觉得貌似张居正更接地气一点,有操作性,至少不会遭到满朝大臣的围攻。

第一条省议论,针对当下朝廷作决策时,总有很多人反对。

无论有多完美的方案,他总能挑出不少毛病,批驳得一无是处,你让他说出对策时,他又说不出来,只顾将别人贬损得体无完肤,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显得自己有本事。

由此的结果,就是让陛下拿不定主意,错过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

没有完成的,要追究责任,根据官员完成任务的效率来考评优劣。

张居正的办法就是斩断各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接到了命令就必须给出严格的说法,然后按照你的说法监督你执行,谁也不许消极应对。

换种说法,就是通过标准的文件格式来明确责任,量化任务,既便于督促,也便于考核。

第四条的核名实,国家真正需要的是那些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人,靠名气判断人才的方法,会造成那些踏实做事的人得不到晋升,相反那些夸夸其谈的我,往往能升官。

长此以往,大家都不愿意做事,办事效率低下。

任何一种决策不可能十全十美,我们应该看主流,要权衡利弊,经过努力,只要能做到利大于弊就行了。

如果事事斤斤计较,成天陷于无休止的争论,不仅不利于解决问题,还有可能激化矛盾。

臣工们上奏章时,要直奔主题,不绕圈子,专心本职工作,少争论。

这条,其实也可以看作是张居正针对的是明朝盛行的言官制度进行的一定限制。

朝廷专设了御史和给事中,这些官员品级较低,却拥有监督和弹劾高官的权力,而且喜欢事事都发表自己的看法,而且基本都是反对意见,只知道揭短不知道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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