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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中场时间的变化 十四(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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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所有会光的武器扔掉,将所有在走动时会出巨大声响的甲胄扔掉。”这就是罗凌第一道真正意义上的命令。不解释,要的只是执行。于是队伍出时,魔光刃的枪矛一柄都没有,甲胄上有镶嵌晶石的,也被抠掉了。

队伍真正的数字不是61人,61只是罗萨尔混血人,还有其他种族的,比如食人魔,这些狼人更为高大壮硕的家伙,天生肥壮,个个都像野猪,一身赘肉瓷实的比硬胶皮都强不知多少倍,看起来肉憨憨的,但实际上相当残暴。七头食人魔中,有一个还是单独关押的货色,岩青色的粗糙皮肤,臂上、胸上有魔法纹身,块头比其他同类还要大两圈,这货也憨,找不到合适武器,最后就扯了两根铁轨,拧成麻花,然后同铁匠铺里的精铁砧熔解在了一块,当大锤用。轮楞大的话,绝对算是队伍里的第一人了。

136个追随者里,也并不都是一心跟着罗凌干的,有些人只是临时搭个伙。这里方圆几百里都是尼萨尔人的疆界,他们对待暴动奴隶向来是狠辣的,不惜出动重兵,用雷霆之势,将之粉碎,以此来震慑其他的奴隶。所以四散奔逃并不是什么好注意,别说是空骑,就是地面的梦魇骑兵,追杀两条腿跑路的奴隶那还不跟玩儿似的?所以这些人选择了加入团体,然后嘛,很简单,有死你先上,有命我先逃。当然,这也是门技术,想要玩好不但要会演戏,还得真能杀两下。

“是毛狼人沉声回答后,退出去了。罗萨尔战士之间的对话,就是这么简单而直接,三两句话,队伍便有了。

前后也就是四十分钟不到,穿着一身自制金属甲胄的罗凌出现在了他的追随者面前,半身甲,板甲,敦厚、粗犷、不对称,没有头盔,但有与胸甲连接的獠牙护颈,后高前低,有些立高领的味道,肩甲是狰狞的狼图案,左臂是完整的金属甲小臂部分有着t型的小型盾造型,左爪手甲也象手套一般,异常厚实巨大,右臂的甲胄相对紧俏贴体,而且只到肘部,伸出一根半尺长的锋锥。

胸甲看起来并不显宽松,而是两股筋背心一般,被庞大的身躯撑的紧紧的,厚度过一寸,终止于腰腹,从腰带正中,一个硕大的公羊骷髅造型,连同下体也全部囊括。腿甲的右腿,甲胄直到大腿根部,而左腿则只到膝上,这是因为左臂的防护力强,而右臂则经常挥动武器,露空门的情况较多。

甲胄的小腿甲和脚上的靴甲是最下功夫的,除了灵活性,最主要的是罗凌给自己的脚爪做了个指环套,使得整个脚爪包在薄厚不同的金属中,看上去就像暴龙的脚爪,显得非常威猛。

说起来,最威猛的还是罗凌手中的武器,全金属曲杆双刃镰,镰头就像两把大号的弯刀,又象一大一小的犬牙,双面风刃,因为刃身厚而有些战镐的韵味。镰刀的另一侧则是个向镰柄回钩的‘7’,有些象畸形的长刃斧。这柄镰刀异常巨大,柄就有小茶杯粗细,即使是曲柄,也有两米多高,显得短粗而厚重,而且罗凌将那个突破快进五阶的尼萨尔人战士的魂魄,制成了器魂,在这之前,而使之强行吞噬了其他战死强者的魂魄、从而诞生了疯狂暴虐的附加属性,可以在杀死对方的同时将其灵魂掠走并吞噬,另外就是挥动起来,声音如同濒死时凄厉的惨嚎,所以这把镰就叫‘嚎魂’。

几个囚徒这才如蒙大赦般贴着墙边进来,拿了大锤、錾子等器物出去了。

此刻那尼萨尔监工为了避免引起误会,已经将那套监工的甲胄衣饰脱掉了,罗凌无意中的一瞥,才现,这监工并非普通的尼萨尔混血人,而是尼萨尔人与这个世界的黑精灵的后代,仿佛是施瓦辛格主演的那个《龙兄鼠弟》中的那样,这个监工并没有继承尼萨尔混血人的妖异之美和黑精灵的英俊、冷酷、性感,相反,这家伙就像个大号的哥布林,干朽抽抽、黑了吧唧,背有点驼、腿有点弯外加罗圈,真实身高也就15左右的样子,罗凌真怀疑这矿主是不是这家伙的亲戚,否则怎么混进监工的队伍的?

见罗凌看他,那货一脸讨好的道:“赞美您,火与锻造的掌控者!英俊的外貌并非您的奴仆格里高利(向最喜欢的作品之一《亵渎》致敬。)的全部,他还是名有着大地感知天赋的科索特,一名懂得侍奉主人的梅西特。您就是他心中冉冉升起的影之月。”

罗凌倒是知道,这个世界有一些天生的地法师,他们对跟大地有关的一切都有着异乎寻常的敏锐感知里,他们往往是最好的探矿者、向导,他们的称呼就叫‘科索特’,意为受深渊土地眷顾的人。而梅西特,则是对那些最懂得套取主人欢心的奴仆的赞誉,意为知道主人所想的侍奉者。影之月则是这个世界的日全食,每次出现都意味着接连三天的狂欢。

将火候已足的一个甲胄部件从保温炉中夹出来,罗凌看了看,扔进了旁边的拥有魔法阵的冰之桶中淬火,然后不咸不淡的用深渊语问格里高利,“你为什么要跟着我?”

令罗凌事后有些囧的是,这个世界没有这样的武器,而且这个世界所认定的死神形象也不拿镰刀、不穿深兜帽、烂底摆的的黑袍。

不管怎说,罗凌当时出场还是相当震撼的,不亚于擎天柱空降变形突然落在纽约时代广场造成的效果。当时就把一票如同农民起义军的追随者们震晕了,如果崇拜程度可以以数字来体现的话,就这身甲胄武器,便给罗凌带来了至少3o个百分点的魅力加成。

咣!罗凌将一辆金属矿车踹翻,然后迈腿站了上去,扫视了一下下边的乌合之众,猛的举起居镰,用深渊语嚎叫:“拿回属于我们的东西!嗷呜……”

嗷呜……

比当年陈胜吴广起义时的宣言都要短,然后嚎一嗓子,这就壮行誓言了。至于这一出、在日后有没有人依实书写或夹杂进自己的感情、添枝加叶的描绘,那就要看罗凌这一闹最后会走到哪一步了。就是地狱世界,也绝不缺乏记录光辉事迹的,大人物还是会通过造势来为自己谋取利益的,这个时候,祖先的历史就很有些用处了。

“赞美您,冷酷的威严者!您就是卑微的我毕生寻找的信仰,任何语言都不足以描述我此刻心中的激动。”格里高利一边说、一边跪爬着上来凑近乎。结果罗凌一脚将他踹到了一旁,也没个理由。

格里高利爬滚而起,没有任何不高兴,仍是那么一副死皮赖脸、看过来的眼中冒着星星的样子。

这时,一头比已经在之前杀戮时又半永久的固化了个一级巨化术的罗凌还要壮硕的黑毛狼人走了进来,十分有力的向罗凌施了个罗萨尔混血人的军礼,“黑爪家的纳巴,有六十一个族人愿意追随你,不管到哪里。”

罗凌隐约记得这头狼人也是和他一样,被单独关起来的特别囚犯。从纳巴的记忆中,罗凌得知,追随强者,这本就是这个世界所有种族都信奉的大理。只要够强,就能用拳头和胜利,维持并壮大一支队伍。忠诚那种东西可以不去考虑,不过个人魅力还是有用的,若被追随者看好,誓死追随的也大有人在。

罗凌道:“去找你们能找到的武器甲具和食物,将自己武装、喂饱,我要去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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