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丧魂镇6(第3 / 3页)
剃刀上的花纹十分漂亮,在雷电照射下,我看见上头似乎有一行字。
【Sweeney Todd(斯温尼·陶德)】
这东西施展它强劲的脚力逃跑了么?
望着空荡荡的,被黑雨淹没的天空和田地,我胆战心惊。
可惜再也瞧不见它的影子。
也没有人能够告诉我它的下落。
“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老天,这家伙的手劲真大。要说有多大,最少单手握力在2吨左右。
可能各位不晓得这是什么概念,不过他如果愿意,可以徒手举起一辆载重量在10吨左右的东风大货车,又或者是一只成年大象。
要不是因为阿瑞斯也是个力量超越一般人类极限的小蚂蚁的存在,恐怕早被这货给撂倒,然后一锤子砸扁了。——那位掉了脑袋的女士碰上他之前,真应该好好地计算一下他的这怪力。
“嘿,伙计,听得见么?我们只是路人,路过旅游而已,顺便看看风景,泡泡妞,对你毫无恶意。”
我被他的力气彻底震惊了,决定化干戈为玉帛,竭尽所能地用语言劝说他停止暴力行动。
迷惑缠绕着我。
然而,就在我要走的时候,突然间,我的脚下好像踩到了什么东西。
硬邦邦的,金属做的……刀?
想着我紧忙把那东西从水洼里头捡出来。用衣服抹去上头的泥水后,我看清楚了。
这不是一把普通的刀。是一把剃刀。
可是这货显然是彻底地一个疯子,他根本听不见我的话,并且使劲更大了。那断裂的脖子中不停地冒着血沫,诉说他的激动和兴奋。
我掐着他,简直摸不到他力量的底限,因为只要我加劲,他就会加双倍的力量上去,这是最难熬的。感觉到脚下的泥土在下限,我决定不能再好他比划力气了,而是脚下一转,力提丹田,大喝一声:“对不住了,兄弟!”
话才说过,我的双手之中释放出一道耀眼的巨大火焰,这位怪物老兄瞬间被火力给冲撞飞了。
见状,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沿着怪物被撞飞的道路快速跑上前,企图趁机把这怪物打扁。可奇怪的是,等我跑到无头怪摔倒的地方的时候,它却不见了。
这是多么惊人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