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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玄幻奇幻 >不死神象 > 第102章 杀一怪得一宝

第102章 杀一怪得一宝(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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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难以置信,胖爷居然会忘记带吃的。

拍了拍圆滚滚的肚皮,潘志隐约听见远处传来的动静,当机立断的拐了个弯,,把阿蕾莎身上盖着的黑云棉被拉扯得更大张,像是一张披风斗篷什么的,把自己也包裹了起来,这才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飞奔而去。

小心无大错,利用黑云的隐蔽能力先探查一二比较好,别像此前傻乎乎的在阿比斯山脉半空大喊大叫,结果吃了大亏。

龟缩在一个角落,潘志看到了此前的带路党们狼狈逃窜的样子。

很可惜,这几人无论往哪逃,都会被一个身形瘦削的矮小男子后发先至,窜到他们前面,一柄单手剑挥舞之间迅若闪电,把这群人多次逼回原地。

潘志终究还是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那块蓝宝石,丫的这地面不知什么构造,居然打不坏,蓝宝石像是死死地焊接在地面,潘志想尽了办法也挖不出来,只能叹一声有缘无份,恋恋不舍的离开了。

那么大一块的蓝宝石,看得到摸得到就是拿不到,简直让人心如刀割,难不成这就是魔神毕弗隆斯的恶趣味?

严格按照男左女右原则,潘志朝左边走了一段路后,心就不痛了。

确切点说,是麻木得感觉不到痛苦了。

真正走到基地正规的大路上后,潘志发现道路上到处镶满了各色宝石,错落有致构建成充满艺术感的图案,璀璨夺目之余似乎还表达着作者的哲学思维。

“幻影猴!你不要欺人太甚!”带路党带头大哥络腮胡子忍无可忍,只好放嘴炮了。

瘦削男完全没有反应,看到对方不逃了,他也收剑入鞘,双手自然下垂的站在那里,神情冷漠一动不动,把眼前一群全副武装的冒险者视若无物,简直酷得掉渣。

带路党的三把十字弩一直对准着他,但此前的战绩表明,铭刻了伤害法术与加速法术的弩箭,根本打不中这个男人,同时开火的十二把左轮手枪,更是屁用没有,虽然事前也想过,这样的场合带枪基本无用,但还真没想到,刚进来就遇到幻影猴这样的高手。

绰号幻影猴的阿曼奇是一名战绩显赫的剑士,一柄弱风扶柳剑攻守之间无声无息且迅若闪电,身形变幻更是快得难以用肉眼捕捉,面对这样的敏捷型高手,不够档次的人物数量再多也是无用,只能成为被对手利用的障碍物。

潘志在一旁角落,依仗着黑云披风的遮蔽隐藏能力,在那探头探脑的四处张望,俗话说得好,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再说了,胖爷和这群带路党又不熟。

身上没有半根雅骨的潘志,在多番尝试破坏艺术而未果后,只得悻悻的离开了,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罢了罢了,胖爷终究是没这个福气,还是先去找到老爸老妈,俗话说得好,姜是老的辣,人多力量大,没准到时候就有办法了。

现在的分离是为了将来的相聚,暂别了,亲爱的宝石们。

话说,带路党跑了之后,胖爷好像就再没见过其他人了,别说人了,连苍蝇蚊子蟑螂老鼠都没一只,这座诡异而庞大的城市,也太冷清了吧。

不过,似乎这里已经成为了坟墓,一座坟墓里面热热闹闹的似乎也不太可能。

但是现在不是来了一群盗墓的么,好歹得有点活气啊,潘志觉得有点蛋疼,吃了晚饭后他急匆匆就赶来了,不仅没带换洗衣物,连干粮也是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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