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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五章 游戏(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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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尔盖茨自然也是如此,实际上他更是一位商人。曾经有人评论过比尔盖茨,和他的技术能力相比,他的商业天赋才是更高的。微软在p厅业中在操作系统一家独大,这就是他商业才能的体现,为了垄断操作系统软件市场,他从微软成为电脑操作系统霸主的一刻起就为保住公司的地位而不择手段。最歹毒的一招就是,针对一些较小,但有极大发展空间的软件公司或者私人工作室,微软公司所采取的策略往往就是以各种理由把对方拉进官司。

盗用设计、或者盗用微软的软件原代码……等等,以此为理由起诉对手,把对手拉进遥遥无期的官司诉讼过程中。在这种过程中,微软再同时使出一手硬一手软,胡萝卜外加大棒的策略,这样一来极少有什么公司能够抗衡过去。

最终的结果无非就是两个,第一,对方无法和微软抗衡,无奈只能把公司低价卖给微软,以求得微软撤诉放他一码。第二个就是毫不退让,抗争到低,最后却被微软用这种手段给活活拖死。

要知道在美国,打起官司来是极为耗费资金的,微软财大气粗,随便砸个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美元打这么一场官司,对有钱的微软来说根本就是九牛一毛,可对于那些小公司而言几乎是无法抗衡的。就算他们的支出只有微软的一半或者几分之一,那也是一笔庞大的天文数字,再加上微软又在市场上的打击和封锁,哪个小公司能顶得下去的?何况,如果顶不下去,到头来输了官司,还得面临微软提出的天文数字的损失赔偿,光这个就把裤子给当了也不是一般人能拿得出来的。

利用这个手段,微软毫不费力就把许许多多潜在的竞争对手给扼杀在萌芽状态,从而造就了它在行业中的绝对霸主地位。这些年来,许多中小公司都吃过这个亏,有前车之鉴,凡是被微软盯上的中小公司没有一个会死扛着,运气好的连忙求饶,或许比尔盖茨一开心出点钱把你的公司给收购了,连公司带人一起给收编到微软中去。运气不好的,公司倒闭,老板破产比比皆是。

周利文的记者会吸引了一批火力,自从or的股票上市以来,各媒体就盯着这件事大做文章,尤其是在周利文一家在众目睽睽之下消失的无影无踪,找不到目标搂火的情况下,媒体们只能通过其他渠道找寻新闻。而这一次,周利文直接开了记者会,让事件有了个宣泄的口子,反而让事件稍稍得到了解决,但谁都没有想到,第二天的各媒体报道中不仅有着大量篇幅关于周利文的报道,同时还有个异常鲜明的标题引起所有人的注目。

“苹果公司起诉or公司,or产品盗用苹果专利?”

这么吸引眼球的标题,瞬间就引起了所有人的兴趣,为此还延伸出许许多多所谓的“内幕消息”。而此时的周利文非但没有媒体所想象的那么紧张,相反还对这件事有些纳闷。

“你确认?那行,有什么消息第一时间通知我”周利文挂上电话,微微皱起了眉头。

刚才,他是在和美国总部通电话,询问是否有苹果公司起诉or的事件。可让人意外的是,无论是廖远成还是比尔都异常明确地告诉自己,公司法务方面没有接到这个案子。

这种情况,美国政府和司法部门当然也是知道的,为此有些看不惯的专业人士甚至针对微软展开了垄断案件的起诉。可就算这样又如何呢?要知道在资本主义国家,资本才是至上的,微软的应诉一直都在进行,他们反正有的是钱,这种官司一年一年地打下去,每年砸个几百万根本就不在意,至于在这官司之外微软应该于什么还是继续怎么干。

周利文的困惑就在于此,假如or是一家小公司,苹果公司这么于或许还说得通,可现在的or已经是个庞然大物了,不说它错综复杂的股权结构中还站着思科和富国系的后盾,仅仅以目前or的市值来计算,就不亚于苹果,要从赢利方面来看更是胜过苹果公司许多。

在这种情况下,两个巨人的对决对于双方有什么好处呢?这种官司打起来根本就是看不到任何希望的。什么专利啊,侵权啊电子产品的专利界限本来就模糊的很,苹果如果真拿出一堆证据表示or公司侵权的话,周利文同样也能拿出一大堆来进行反诉。玩文字游戏谁不会?技术方面有技术人员出马折腾,双方来回扯皮,官司打个几年不了了之,律师们钱倒是赚得眉开眼笑,可这种结果有什么用处呢?

“奇了怪了。”周利文有些不明白这究竟怎么回事,因为不仅是美国总部,就连他让人去调查的其它地区也同样是这个结果。可为什么会有这种消息披露出来?空穴来风,未必无因。何况目前作为事件另一方的苹果公司也没有明确的对外否认这件事,这让周利文更为奇怪。

假如说,苹果公司的确真的起诉or公司,周利文倒也放了心,反正it业中这样的起诉官司数不胜数,什么专利侵权、设计盗用之类,这种界限真要论起来其实模糊的很。真要打起官司来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双方打个几年甚至十数年都有可能,到头来官司的输赢谁都不能保证,说不定双方打来打去,最后弄个雷声大雨点小的结果也是很正常的。

当然,这种情况一般都发生在两家实力相当的公司之间。假如说其中一家公司的实力远远超过另一家公司,那么这官司的结果就完全不同了。按照美国法律的程序,还有高昂律师费用的计算,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是实力弱的公司在法庭上没有输,可因为这原因在商业中输给了对方,从而被对方给并吞。

说白了,这种官司的真实内涵实际是为商业角度所服务的,起诉什么的只不过是一种手段,打官司更是一种过程,真正的目的是要在商业方面占据主动,从而得到并吞对方的结果。

这一招,微软是其中老手,这些年来用的比较多。比尔盖茨这位前世界首富别看捐款不少,可从来不就是什么善人。和国内不同,美国的捐款是可以抵税的,有钱人每年捐款基本都是为了这原因,如果不捐款才奇了怪了呢,包括周利文在内哪个有钱人不多多少少捐些出去的,一来可以取得些名声,二来又能抵税金,两全其美的好事谁都不是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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