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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年代文男主的炮灰前妻 第77节(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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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眼熟归眼熟,实则廖春花的印象已经非常模糊,之所以会想起来,还是因为听到了“周淑婉”这个名字。

她对“周淑婉”的印象非常深刻,一是因为当年做了那种亏心事,二是“周淑婉”这个名字太好听了,跟其他人的名字格格不入。

那时候不论是她认识的人,还是医院里的人,基本上都是“秀英”、“红梅”、“建军”、“建国”,甚至是“狗蛋”、“铁牛”这样的名字。

廖春花也没什么文化,但当时一看到“淑婉”这个名字,她就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听,和别人的都不一样,所以记了很久。

这次没走多久,廖春花就看见两人来到了一幢房子前。

这应该就是他们住的地方了。

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廖春花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躲在暗处继续观望。

不一会儿,房子里出来了一个中年男人,将周淑婉和莫小英手上的大包小包全接了过去,三人有说有笑地进了屋子。

那个男人一出现,廖春花就死死地盯着他的身影。

周淑婉让莫小英将鞋子脱下,看了眼后脚跟,果然被磨破了指甲盖那么一大块皮。

这玩意儿说严重也远远够不上,但一直磨着那疼痛可真是很折磨人的。

“哎呀,都怪大姨没考虑周全,这皮鞋是新的,忘了在后面垫东西,刚刚又走了这么久,脚肯定磨破了!”周淑婉还是挺心疼这个侄女儿的,连忙问莫小英:“另一只脚呢?”

莫小英摇了摇头:“另一只脚没事儿,大姨你别担心,破了点皮而已,你给我买的这双新皮鞋我可喜欢了……”

周淑婉递给莫小英一张纸巾,“那我们不逛了,时间也不早了,该回去了,你先拿纸垫一垫,还能走不?要不我们坐个车回去?”

虽然过去很多年了,但廖春花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就是那个男人!绝对没错!

这下廖春花可以完全确定了,周淑婉就是二十多年前的那个周淑婉!

廖春花当年在医院只是隔着窗户看了她两眼,没想到都二十多年过去了,她的样貌居然变化不大,难怪会觉得眼熟。

只是她脸颊没有以前那么饱满白嫩了而已,可看起来还是要比同龄人年轻好多。

“不用坐车,这离家里也就走不到十分钟就到了,这点路我还是能走的…”

莫小英接过纸巾折成了一个大小合适的小长方块儿,垫在了脚后跟的位置。

破皮的地方没再被皮鞋磨住,脚上顿时感觉舒服多了,莫小英跺了跺那只脚,“大姨还不错!没那么痛了,我们快回去吧!”

周淑婉这才放心地拉起了她的手往家的方向走。

廖春花见她们起身,连忙重新跟上,生怕一不小心就跟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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