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463节(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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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众学生继续摇头,但气氛一点也不嗨。
张斐道:“这一令一法,它又算不算律法?”
“!”
不算吗?
算吗?
赵顼稍稍点头,又小声道:“这番解释真是别开生面啊!”
吕公著疑惑道:“但会不会有以偏概全之嫌啊!”
富弼都忍不住开口道:“就看他如何解释法家。”
吕公著顿时显得有些尴尬。
他的以偏概全,没有将法家和法制分开。
张斐指了下蔡京,“此乃常识,准确的说,这是我们生活在这世上所形成的一种常识、共识。
这不是孔子教我们的,不是孟子教我们的,更不是李悝、商鞅、韩非子凭借自己的智慧想出来得。
大字不识一个村夫,都知道偷蒙拐骗是不对得。”
说到这里,他打了个响指,“这就是法制之法。此法诞生于我们的共识,常识,为何会出现这种共识,就源于我们对于自我利益的保护,所以,法制之法也必然是捍卫每个人的正当权益。”
此话一出,众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那蔡卞脸上也渐渐浮现出尴尬的神色来。
“那么问题来了。”
张斐突然问道:“商鞅的《垦草令》算不算是常识,或者说人们的共识?”
一众学生摇摇头。
张斐道:“什伍连坐法呢?”
斗殴、偷窃,是写在《法经》中,但不是李悝想出来的,是一直存在的,在没有律法这个名称之前,就已经存在。
这就是自我保护,本是很个人的事,但这种需求形成一种广泛的共识,于是就形成律法。
李悝只是分类、完善。
可不是他先觉得偷东西不好,然后告诉其他人,偷东西不好,然后再被人慢慢接受。
“原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