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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二章:大胜(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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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生欲满满,直接转身便跑。

这些士兵,大多衣衫褴褛,手中的刀剑,天知道是成祖年间的还是嘉靖年间的,大多锈迹斑斑,都是古董。

一看情势不妙,一点不带留恋,转身便跑了个干净。

可怜这先锋的骑兵还想立功,发了几枪,却发现对方转身便窜入那官道两侧的林涧之中,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想要追击,但是急促的哨声却是让他们原地待命,毕竟……他们不熟悉这里的地形,穷寇莫追。

这些家丁战斗力是最强的,不过……这种作战,他没有派出自己的家丁做先锋,毕竟……战场上最重要的人是自己,保护自己才是最重要。

他在此观战,眼看着自己的军马骇人的四面八方包抄‘贼军’,顿时露出了得意之色。

于是他志得意满地道:“兵法之要,在于攻其不备,只要一冲,对方自乱,到时便可趁势掩杀,到时……”

他的声音显得激昂,可说到这里,他的声音戛然而止了。

因为……对方没有一点他所预料的混乱。

一支轻装的骑兵,作为先锋负责清扫前方的障碍。

他们往往在队伍的前头数里之地,负责警戒和清理官道上的人,若是遇到了某些不开眼的人想要阻拦,便立即进攻。

这种不开眼的情况很少,当然,也不是没有。

在常熟县……有商贾紧急将情报通报了驻扎常熟的苏州左卫,苏州左卫指挥,认为情况可疑,当即率七八百人马埋伏在官道。

一声铜锣响起。

这两百多个先锋骑兵,非但没有乱,而是在遇袭之后,立即传出了哨声。

而后……大家自觉地以哨声方向开始集结,紧接着……居然开始分头出击。

是的……这些家伙,在不知敌方多少的情况之下,没有混乱不说,居然还出击了。

骑在马上的先锋,没有使用长枪,因为马上使用长枪不方便,所以用的都是短枪,短枪的射程短,威力也不足够,但是唯一的好处就在于……它能连射,携带也方便,最是适合近战。

紧接着,四处都传出了枪声,而后……奇袭的士兵就立即混乱了。

两边射出弓箭。

当然,弓箭都是稀稀拉拉的,按理来说,卫里应该有步弓手,每日操练弓射,可实际上承平日久,几乎没人练习开弓,可偏偏……弓箭是个技术活,一般情况下,一个合格的弓箭手,至少需要操练三年才可养成。

因而……大家意思了一下,弓箭是射出了,就是非但没有准头,更是没啥穿透力。

好在气势还是有的,道旁四处都是喊杀,埋伏于附近的数百人马,一齐杀出。

在那山丘之上的指挥使梁正海,则是一身戎装,显得威风凛凛,坐在马上,身边则是七八十个家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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