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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章 全职开始写,看书想吐血(第2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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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很不理想,常征得去找二位编辑哥哥谈谈了。(未完待续。。)

常征那个吐血啊,我做文抄公好歹还有点自主创新精神,再说我不用考虑版权问题,反正地球上的大神也找不到这里来。

可你小子文抄公做的也太懒了吧?而且你小子胆子挺大,居然抄到我头上来了,还抄得挺原汁原味的。老子还活着呢!

老林,小马哥,你们有没认真审核啊?这种书怎么能放上来呢?

常征怀着一丝希望,继续看书,总有几本书能合格吧?

一个多小时后,常征十分失望。他连续看了七八本书,越看越蛋疼,越看越想哭。

常征以为作者写错书名了,不是“风花雪月”吗?莫非作者另有他意?想讲述一个缠绵与热血齐飞的故事。常征来了兴趣,他点读进去认真看了起来。

看了二十几分钟,常征骂娘:“娘的!啥玩意儿啊!满屏的错别字。”

这本武侠小说写了五万字,几乎每个段落都有错别字,还有多字、少字的现象。“斧头”被作者写成“腐肉”,“御史”变身成为“浴室”,“大笔一挥”很的被作者写成“大逼一毁”。

最让常征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文中多次出现“激光”一词。

常征骂娘啊泪奔啊,恨自己读书不多没文化呀。这不是武侠小说吗,妥妥的古代背景,御林军们骑马持矛为皇上护驾,怎么忽然就出现“激光”这种几百年之后才会有的高科技玩意了呢?

这尼玛也叫小说吗?初中生的作文水平都比你们强!初中生写作文,至少还知道作文的套路,时间、地点、人物几大要素不可少,按套路填满八百字,一篇作文就出来了。其实写小说算是更高级别的写作文,所以我们从小都要学习作文,这是最基础的写作教育。

可常征看的这些书基本没套路,辞不达意都算是表扬这些作者了。根本不知道他们在写什么,想讲一个什么故事。

有套路的书,那几乎全在抄,抄那些著名的小说。

常征坐不住了,他起身离开总经理室,朝编辑室走去。找南郭先生来充数,你们至少也得给我找几个态度认真一点的南郭先生吧。

话说南郭先生能混在吹竽队伍里不被发现,说明他还是有两下子的嘛,至少人家知道把面子工程做好。

常征结合前后文的描述,猜了老半天,终于估摸出来了,作者莫非是想写“籍贯”?

你说这种书叫读者如何读的下去?写的不好没事,可以慢慢练。但这么多错别字,完全能看出这位作者写的是心不在焉,不检查就上传?

常征怀着吐血的心情关掉这本错字率接近5%的武侠小说,又点开另一本书。

这本书一看书名,常征就知道这是写什么的了,这书叫《无限之冒险旅程》。十有八九是无限流。

常征点读一看,果真是无限流。看着看着,常征又想骂娘了。这本无限流小说,不仅无限,还很恐怖啊!这书几乎把《无限恐怖》照抄了一遍,除了人物名不一样,副本基本上和《无限恐怖》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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