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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二章 大叔贵姓(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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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鳞匕首传说中是曹丕逆天改命,截断汉室龙脉之后,用汉朝龙脉之中的一块点睛之石锻造而成。

这柄龙鳞从诞生之日起便蕴含了两个朝代的龙脉之气,拥有着无与伦比的威能。

相传曹丕死后,司马懿以借用龙鳞破诸葛亮七星灯的理由,从曹魏皇帝手中将龙鳞骗到手,一直没有归还。

得到了龙鳞匕首之后,司马家族的帝皇之象也逐渐成型,龙脉之气渐渐从曹魏偏转到司马家族,经过三代人的积累,司马懿之子封王,司马懿之孙登上皇位,以晋朝取代曹魏,并且最终一统天下。

其后无论是唐宋元明,朝代更替之时都有龙鳞的影子,于是便渐渐有了得龙鳞者得天下的说法。

林晓天诧异的看着耿志轩,不明白明明是灵狐,怎么扯出来百辟匕首了。

“龙鳞不是龙鳞刀吗?怎么成了匕首了?而且这匕首应该是叫做灵狐?”林晓天也被耿天刃坚定不移的态度给搞糊涂了,难道自己用了这么多年的灵狐,居然不是灵狐?

“呵呵,你懂什么!”说到百辟匕首的时候,耿志轩马上显露出他作为古董鉴定大师的那种傲然:“龙鳞刀是曹丕为魏太子的时候所造,用的还是曹操手下的工匠,不算精。等他登基帝位之后,国势强盛,用最好的工匠,最完美的技术打造了三柄百辟匕首,其一理似坚冰,名曰清刚,其二曙似朝日,名曰扬,其三状如龙,名曰龙鳞。这龙鳞乃是曹魏皇权的象征,乃是帝王之器啊!”

林晓天闻言重新打量着灵狐,好像是重新认识它一般。

耿志轩好似抚摸**的肌肤一般,温柔的抚摸着龙鳞的手柄,轻声呢喃道:“状似龙,譬诸鳞角,靡所任兹。不逢不若,永世宝持。利用卫身,以威弗治。没想到我有生之年,竟然能够见到曹魏的皇器!哈哈!不虚此生,不虚此生啊!”

</&林晓天习惯了刀兵相见的铁血生活,哪里见过这种傲娇的青,顿时也被耿志轩油盐不进,软硬不吃的态度激怒了。百度搜索给力文学网

“想做同命鸳鸯是吗?行啊!我成全你们!”林晓天嘴角勾起一抹邪邪的笑意,从脚踝处拉出灵狐,直接插在了桌子上。

林晓天本不想这么威胁他,但是经历了昨天晚上的血雨腥风,再加上今天得到苍井樱逃走的坏消息,让他心中也有了一丝火气。

砰!

灵狐插入桌面,直接入木三分,几乎将坚硬的梨木桌子完全洞穿。

林晓天此时对耿志轩的话也信了七八分,不但是因为他能够说出与灵狐形状完全一致的献和诗词,还因为耿志轩说灵狐是帝王之器,象征着皇权。

林晓天每次使用灵狐时,确实有一种天地尽在掌握,芸芸众生生命皆在刀锋之下的霸气感觉。

现在想来,这灵狐真正名字是龙鳞,为曹魏的帝王之器确实可能真有其事。

“耿老,既然你知道它的来历,能否详细为我解说一下?”林晓天嗓子眼有些发干。

对于耿天刃这样的学究型鉴定大师来说,根本堵不住他的嘴,甚至不用林晓天开口询问,便滔滔不绝的将龙鳞的来历和传说诉说了一遍

耿志轩本来做好了宁死不屈,不受任何威胁的准备,但是当他看到插在桌子里灵狐之后,双眼忽然爆发出一道精光,双手也剧烈的颤抖起来。

“这……这把匕首你是从哪里得来的?”耿志轩一把抓住林晓天的手,急声询问,眼睛却一眨不眨的盯着桌子上的灵狐。

林晓天皱着眉头甩开耿志轩的手,尼玛,这老家伙刚刚完事,天知道这手摸过什么东西。

“你认识这匕首?”林晓天忽然想起高仿见到灵狐时的激动场景,似乎这些玩古董的老人都有见到宝物就情绪失控的毛病。

“呵呵,认识?我当然不认识!但是我听说过,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应该就是传说中已经消失已久的百辟匕首-龙鳞!”耿志轩目露痴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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