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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蹭吃蹭喝的歪国人(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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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歌,陈歌,中午那个酒好辣,劲好足……”

“那是我做鱼去腥味用的酒。”

“……,陈歌陈歌,你现在做的是什么?”

“蛋炒饭。”

“陈歌,陈歌……”

很多人都喜欢给自己取个英文名,但是有的时候,不是所有的英文名都像听上去那么洋气的,比如最常见的jack,翻译过来其实是公驴的意思。至于ja,就是公驴的儿子了。

这么看来,victor这个名字,还是算不那么别扭的。就像年少不懂事的我,自己给自己取的英文名字是“silver”,翻译的话就是银白色的。当初我一逗比同学看着我的英文名字,问我什么意思的时候,我回答“银色的”,然后这货二话不说笑到抽筋。

我满头雾水,不知道他几个意思,几番逼供之下,这货才告诉我说,“淫色的,你这名字,取得真是太像你本人的性格了。”

我像你大爷啊像!不过自此之后,我就改名了,查了意思之后再改的名字。carol意味歌唱,欢唱,倒是也和我名字符合了。

回忆得正欢,有点儿发呆的时候,歪国人拍了我一下,“其实我有中文名字的,我自己给自己取的,叫周维。你的中文名字叫什么?”说着,歪国人还拿出手机打出他的名字来给我看,样子还真是蠢萌蠢萌。【鉴于周公鸡讲话不清不白,我就给自动转换成我能理解的语言了。】

我白了他一眼,面无表情的回答道,“陈歌。耳东陈,唱歌的歌。”

我翻出菜篮子还剩下的两个鸡蛋和一个大西红柿,还有电饭锅里剩下的一些剩饭,决定晚饭就做蛋炒饭了。说起来,以前根本不会想自己下厨,如果不是因为有一次妈妈加班不在家,表姐给我做饭,做了一盘满是味精的蛋炒饭给我吃,弄得我当晚消灭了一茶壶的水,我想我大概不会9岁就开始下厨的。

到了大学,早期是叫外卖叫得比较多,但是到了大三大四,学校周围的外卖是吃腻了差不多了,而且课不多,就干脆自己下厨了。

我洗锅子的功夫,周维这只苍蝇就开始一直在我周围嗡嗡了,“陈歌,陈歌,你今天中午做的鱼好好吃,能告诉我是怎么做的吗?”

“下回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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